中国的传统道教思想讲求“以和为贵”。道教对于促进人生和谐的作用,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。
第一以人自身的和谐为基础。社会是由人组成的,要维护社会的和平与和谐,我们首先要保持自己个人内心的和谐与安宁。道教认为,人心的烦恼和不安定主要来自外物的缠绕和贪求之欲过度,从而产生烦恼与焦虑,产生妒忌心甚至仇恨心。而“烦恼”实际上起于“妄心”。只有我们内心清静恬淡,少私寡欲,无为不争,去除贪求妄想,自知而不自见,自爱而不自贵,自信而不自傲,自强而不自恃,保持个人内心的安宁与平静,才能使生活既充实又平和,生命也才能自得其乐。
第二以人与社会的和谐为现实追求。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,要求我们人人都心怀慈爱,对他人友善,宽容他人,充分理解他人。《南华经》中说:“以道观之,物无贵贱。”不同的人群、不同的民族、不同的宗教和文化之间,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,是完全能够和睦相处、共存共荣的。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,要做到不失自我而又尊重、包容他人,尊重他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,互利互惠,慈爱和同。
第三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最高追求。人与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,只有确保天地自然的平安,人类才能获得长久的平安。因此,要追求社会的和谐,我们还必须树立起对自然的正确态度。道教认为,天地万物都源自于“道”,“一切有形,皆含道性”。万物都有按照道所赋予它的本性自然发展的权利,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利,保护自然,爱护其他生物。